关于拟对李清峰等学生学籍异常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我校李清峰等学生(名单见附件)因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按照学生管理规定,应注销此部分学生学籍。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拟对李清峰等学生进行注销学籍处理。现将学生名单公示15天。在此期间,如学生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按本决定执行。逾期申诉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公示期: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3日
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处学籍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371-85909659
联系地址:新郑市学院路16号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事务中心一楼10号窗口学籍管理科
附件: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拟注销学籍学生名单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