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减免资助对象
(一)退役复学生:
1.被我校录取,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
2.退役后,回校复学的学生。
(二)退役入学生:
退役后,选择自主就业并考入我校的学生。
二、学费减免资助申请材料准备
(一)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退役证复印件一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一式2两份(贴2寸彩色免冠照片,必须有退役安置地人武部盖章签字。),退役复学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
(二)退役入学学费减免:
退役证复印件一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一式2两份(贴2寸彩色免冠照片,必须有退役安置地人武部盖章签字。),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提示:《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复学学生仅需在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处加盖退役安置地武装部公章;退役入学学生除需要在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处加盖退役安置地武装部公章还需要在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处加盖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
三、《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填写
(一)《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的填写,请登录入伍学生本人全国征兵网账号密码进行填写。
(二)个人基本信息及就学和服役情况依照学生本人情况认真填写,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完整。
(三)申请学费减免情况:
1.学制年限。学制年限需按照学生所学学制填写如学生是四年制本科,就按照四年进行填写。
2.剩余就读年限。剩余就读年限为复学后剩余就读年限如学生为本科四年学制,大二复学,剩余就读年限为三年。(退役入学学生无需填写此项)
3.减免学年学费的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内第一学年学费、第二学年学费是指学生复学、入学之后的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学费减免学年,非正常学制学年。如学生为本科四年学制,大二复学后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需在第一学年学费内填写减免金额,复学回来第二年则在第二学年学费内填写减免金额,以此类推。
4.学费减免金额。学费减免金额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学费减免金额为本人该专业纯学费(不含住宿费和杂费),如学费不超过12000,例如学费金额为11000,则减免金额为11000,类推;如超过12000,例如学费金额为15900则减免金额为12000,类推。
5.退役士兵学费资助采取“先免”方式。先免除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应资助的学费,学费标准高于退役入学或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标准的,需向学生收取差额的部分。
四、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办理
(一)退役复学学生:需要办理学费减免的学生携带退役证复印件一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一式2两份(贴2寸彩色免冠照片,必须有退役安置地人武部盖章签字),退役复学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交到学校大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大厅4号窗口即可。
(二)退役入学学生:需要办理学费减免的学生携带退役证复印件一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一式2两份(贴2寸彩色免冠照片,必须有退役安置地人武部盖章签字、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处加盖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信网下载)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交到学校大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大厅4号窗口即可。
特别提示:学费减免的材料在每年9月份前完成,专升本的同学享受过专科学费补偿的不再享受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