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生公寓各类工作人员、保卫处、全体学生必须提高警惕,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火灾、盗窃等案件及其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凡本校人员一律配戴校徽,凭证件进入学生公寓;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履行登记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入,但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宿舍。学生家长需登记并同意后可进入其子女宿舍。学生上课时间不会客。
第三条 生活辅导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活辅导员在岗时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办理与工作职责无关的事情,按时交接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检查出入人员的证件及贵重、大件物品,需予以登记。发现可疑情况及违禁物品,有权扣留,并及时报告保卫处。
(三)严禁小商小贩和闲散人员进入学生公寓。
(四)按照规定时间开锁大门,对晚归学生要进行询问和登记,并及时向宿舍管理科反馈;对夜不归宿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五)做好夜间查房工作,发现私留外来人员住宿,或发现使用酒精炉、电热器等违章行为,及时处理。
第四条 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下列安全制度:
(一)学生在宿舍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宿舍公共设施,维护宿舍正常秩序,创造安全文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
(三)学生所有照相机、录音机、手机、MP3/MP4、高档学生仪器等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离校期间应随身携带或交辅导员和班主任代为保管。
(四)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携带贵重物品出楼要自觉接受生活辅导员的检查、登记。
(五)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和酒精炉、煤气炉、火柴等明火用具;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楼内。
(六)宿舍内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严禁向走廊内或向窗外倒水和乱扔物品;不得在宿舍举办不健康的活动。
(七)团学干部要积极协助生活辅导员做好公寓楼内的文明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学校实行学生公寓楼层安全值班制度,由学生轮流担任楼层安全值班员,安全值班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楼层安全,并做好值班、交接班记录。
(九)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查问,及时报告;发现坏人作案或破坏时,勇于制止,坚决抓获;发生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立即向生活辅导员和保卫处报案。
第五条 学生处和保卫处负责检查学生公寓楼的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违反本制度的,按照《郑州华信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奖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学校保卫处与学生处,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学生处
2021年4月16日